应急避难场所怎么认定(什么是应急避难场所?)
447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4-17 11:20:49“
大家经常能在公共场所看到这样的标识牌,那究竟什么是应急避难场所?它又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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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应急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通常选择公园(不包括动物园和公园内的文物古迹保护区域)、绿地、广场、体育场、室内公共的场、馆、所等平坦开阔或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标准的场地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人们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带有一定功能设施的场地。应急避难场所具有应急避难指挥中心、独立供电系统、应急直升机停机坪、应急消防措施、应急避难疏散区、应急供水等11种应急避险功能,形成了一个集通讯、电力、物流、人流、信息流等为一体的完整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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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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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30天以上
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一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30天
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基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以内
我国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时间较短,从2003年10月,北京市建成第一个地震应急避难所,到2008年制定第一个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2011年,北京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安置预案编制指南”,对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运行管理提出了规范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正在组织编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规范》(暂定名)。
国际上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及建立避难场所运行管理制度的国家最好的是日本。1995年阪神地震之后,日本各省纷纷开始了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的相关规范的制定,如:熊本市地震避难所运营手册、爱知县地震避难所运营手册、大阪府避难所运营手册制作指南,取得了非常好的时效,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称赞,前几年又纷纷进行了新一轮的修订,使其更加细致完善。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安徽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009年我省发布实施地方标准《DB34/T 1072-2009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要求》(简称《标准》),为指导我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工作中我们也发现,《标准》中部分指标不够详细,没有量化,不便于各地在推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中使用。为落实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各地规范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切实提高地震应急准备能力和水平,安徽省地震局2016年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建设有关参考指标》(简称《指标》),并提出指导意见,供全省各地在推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中使用。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评定工作,2017年9月安徽省地震局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评定办法(试行)》。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来看,我省部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距离标准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协助各级政府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