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定律讲了什么内容(生命与资源的交换关系)
209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4-23 10:20:56血酬
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
从晚清到民国,吃这碗饭的人比产业工人多得多。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这就是“血酬定律”。
血酬定律有三个要点
一、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
二、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
三、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
根据第一个要点,冒险狩猎或挖煤的收益不算血酬。暴力掠夺特指以人类及其所拥有的财富为对象的行为。
根据第二个要点,在暴力掠夺发生时,人类必定权衡成本和收益。
成本至少有四类:
1、良心。同情心和正义感。
2、机会成本。在权衡中,与卖命并列的还有卖力、卖身和卖东西等选项,人们会比较血、汗、身、财的付出与收益。
3、人工和物资的消耗。
4、暴力对抗带来的风险。无论是暴力镇压,暴力反抗,还是暴力掠夺者之间的竞争,暴力掠夺都要面临一定的伤亡风险。以上四类成本与收益的权衡,每类都能演义出一串历史故事。
根据第三个要点,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只能转移财富,这就会引出暴力掠夺者与财富创造者互动的漫长故事。
元规则
元规则”这个概念比“血酬定律”提出得更晚,也更加深入。
这个概念触及了生命、生存资源和资源分配规则三者之间的关系。
文中的原话是:“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
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如此简略地点到,只能算探针的一刺。
不过,一针刺出,我感到了心脏的抽缩。
生存竞争
从生存竞争的角度看来,那些有生命的个体或团体,投入自己或他人的性命,动用各种策略,争夺生存资源。
竞争造就了资源分配的规则体系,在体系中的真实位置又注定了个体或团体的性质。依据这种看法,本书的文章可以分为五类。
第一类:官,合法暴力的代理集团。
他们对生存资源的占有,这个集团的性质和扩张策略。这类文章有三篇:
1、刘瑾潜流,
2、县官的隐身份,
3、灰牢考略。
第二类:民,农工商生产集团。
他们对环境的适应,生存策略和结果。这类文章有四篇:
1、庶民用暗器,
2、出售英雄,
3、硬伙企业,
4、洋旗的价值。
第三类:“贼”,仰仗暴力谋生的非法团体。
包括三篇文章:
1、地霸发迹的历程,
2、我认出了一个小物种,
3、白员的胜局。
第四类:文化梦想中的暴力:金庸给我们编了什么梦。
第五类:综合。暴力竞争的计算逻辑——生命与生存资源的换算,条件的改变导致结果的改变,暴力对规则的决定作用。
这类文章有三篇:
1、匪变:血酬定律及其推想,
2、命价考略,
3、正式规则与潜规则切换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