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震建筑抗震性能设计的思考
99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08-08 17:20:14对《建筑隔震设计标准》GB∕T51408-2021附录A隔震建筑抗震性能设计的思考
一、《建筑隔震设计标准》(以下简称隔标)附录A表A.0.1,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如下:
二、设防地震作用下性能水准2的具体要求如下:
上述公式与《隔标》第4.4.6条内容一致,只是效应符号不同。
【提醒1】采用附录A的公式时,设防地震作用下的效应均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这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性能设计有较大区别。
【提醒2】《隔标》附录A.0.3-4公式有误,故上表引用的公式为4.4.6-4。
三、罕遇地震作用下性能水准4的具体要求如下
四、罕遇地震作用下性能水准5的具体要求如下
五、《隔标》对关键构件等的定义(第4.4.5条条文说明):
关键构件为隔震层支墩、支柱及相连构件,底部加强部位的重要竖向构件、水平转换构件及与其相连竖向支承构件等。
重要水平构件为关键构件之外不宜提早屈服的水平构件,包括对结构整体性有较大影响的水平构件、承受较大集中荷载的楼面梁(框架梁、抗震墙连梁)、承受竖向地震的悬臂梁等。
普通竖向构件为关键构件之外的竖向构件。
普通水平构件为一般的框架梁、抗震墙连梁等。
【提醒3】根据《隔标》4.7.2,“隔震层支墩、支柱及相连构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按抗剪弹性、抗弯不屈服考虑”,其性能设计目标比附录A性能水准4、5表中的关键构件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