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燃气开户新规(2021年燃气开户通新规定)
1049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2-07-20 15:42:20安全用气
不仅能保障千家万户平安
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了加强北京市的燃气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而制定的。
2020年9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修订,2021年1月1日施行。
新版《条例》明确了燃气用户用气规范,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说明。
为了更好履行公民义务
保障用气安全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
再来加强一下安全用气学习吧
↓↓
01
合规使用燃气设备
燃气知识
安装并使用燃气本质安全产品,包括管道燃气自闭阀、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合规使用燃气设备,并依据使用年限及时更换。
《条例》支撑
第二十条燃气供应企业受理非居民的用气开户申请的,应当对其用气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燃气供应企业不得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不得供气:
(三)用气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在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燃气和管道燃气自闭阀、气瓶调压器等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燃气燃烧器具及其连接管、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按照使用年限要求进行更换。
第三十条禁止在燃气使用中有下列行为:
(十一)安装、使用国家和本市已明令淘汰或者已超出使用年限的用气设备。
当前,北京燃气集团
正在全市范围内
推广、安装燃气本质安全产品
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气安全
02
配合开展入户巡检
燃气知识
定期配合进行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确保燃气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条例》支撑
第二十条燃气供应企业受理非居民的用气开户申请的,应当对其用气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燃气供应企业不得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不得供气:
(二)拒绝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用气场所、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
第三十条禁止在燃气使用中有下列行为:
(十)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或者拒不整改用气安全隐患。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在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后对其暂停供气或者限制购气,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定期入户安全检查。
第三十五条燃气用户和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对燃气设施进行的维护、抢修、入户安全检查以及查表、收费等工作,不得妨碍、阻挠。
燃气用户应当支付燃气费,不得拖欠和拒绝支付。
为保障用户用气安全
北京燃气定期开展
入户安全巡检
燃气用户应依法配合检查
共同打造用气安全铜墙铁壁
03
营造安全用气环境
燃气知识
燃气灶具、燃气表周围请勿堆放废纸、塑料袋、干柴、酒精、杀虫剂等易燃物品,营造安全用气环境。
禁止在天然气管道上搭挂重物。因为重物可以使管道变形,使其接头处受拉力,从而导致填料松动,造成隐患。禁止把电器的地线或天线搭在天然气管道上。
禁止外力破坏燃气表
《条例》支撑
第三十条禁止在燃气使用中有下列行为:
(六)实施影响燃气计量表正常使用的行为;
(七)在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和办公,在燃气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使用明火;
(九)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营造安全用气环境
离不开
北京燃气人的有力保障
也同样离不开
每一名燃气用户的自觉行为
企业和用户各自履行职责
定能发挥1+1>2的功效
更好维护用气平安
04
提高安全用气意识
燃气知识
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燃气安全宣传,牢牢掌握安全用气的知识,树立安全用气理念。
《条例》支撑
第二十八条非居民用户应当接受燃气供应企业的业务指导,并对从事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燃气安全知识
实际上
无论是针对非居民用户
还是居民用户
北京燃气都会
定期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专项宣传活动、入户安全巡检
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05
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燃气知识
如万一发生燃气泄漏,应迅速打开门窗,降低室内燃气浓度,及时关闭表前阀门,并迅速离开现场并拨打北京燃气服务热线96777进行报修。不要开关任何电器或拨打电话,也不要穿脱衣服产生静电。更不要在室内使用明火,不要在室内吸烟。
《条例》支撑
第三十条禁止在燃气使用中有下列行为:
(八)发现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在现场使用明火、开关电器或者拨打电话。
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事故隐患以及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燃气供应企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用户有任何燃气方面的问题
均可拨打96777燃气服务热线
24小时在线
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保障用气安全
维护城市安全稳定
让我们一起
积极履行
安全用气的责任与义务
用实际行动
让平安常伴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