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君在古代是什么地位(古代活到七十、八十甚至百岁的老人,朝廷能给予哪些待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23 08:36:26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尊老、优老是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历代统治者对此亦相当重视。
先秦时即有关于尊老的记载,而周代时优老、养老的礼制已很完备,如“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不不暖亦。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可以说,尊老是早期“礼”的主要内容,并以养老之礼为其最高表现形式。
优老是指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汉初,刘邦即颁布养老、优老的命令:乡、县各设三老、县三老各一人,每年十月岁首,赐给酒肉。
文帝刚即位就颁布了养老令:八十以上老人每人给米一石,肉十二斤,酒五斤;九十以上每年又赐帛一匹,絮三斤。
汉武帝时期的尊老政策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前者即“以天子养老于太学”,偏重于精神荣誉;后者则偏重实际的物质照顾。而且发给年老之人以“王杖”,从法律层面加以保障,凡持王杖者可自由出入官府。
尊老、优老的前提是建立在国家的安定和经济上的繁荣,也是全民实行礼教的前提条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处于动乱之中,因此对于尊老的提倡并不多。
唐代时,国家一统国力强盛,朝廷出台了一个名叫“给侍”的制度。唐太宗曾下令:“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九十,给二人,百岁,三人。”
此外,朝廷还有授予年年老之人官职的奖励办法,玄宗开元七年给予老人“版授官职”:七十以上授县令,六十以上授县丞;全国老人百岁以上授郡太守,九十以上为郡司马,八十以上为县令。
可以说唐代的老人地位很高,只要活得够久,朝廷不仅要派专人伺候他,还享受官员待遇这一极高的身份。
不仅如此,唐代还把尊老、优老这一范畴扩大到女性,开元八年,玄宗下诏:男子七十五,妇人七十以上准一子免役侍养,并规定百岁以上的妇女封为“郡君”,九十以上的为“县君”,八十以上为“乡君”。
到了宋代,尊老、优老的政策又发生了一些变化。宋太宗时期和真宗时期,曾经分别向京城老人赐帛,满百岁的加赐涂金带,并对全国百岁老人赐衣帛、米麦等,还派遣地方官登门慰问。
大中祥符四年,曾诏令京城地区举行宴席,犒劳八十以上老人。南宋孝宗淳熙三年,因为给太上皇庆寿,临时将优老的范围扩大,无论官员或平民的父母,年过七十者都授给官称。
宋代也有授予老人以官职,但与唐代的做法不同:“国朝之制,百岁者始得初品官封”,对于封官看来宋代的皇帝还是十分谨慎的,把门槛提高到“百岁”。
非中原王朝统治者,对尊老、优老的传统不是那么重视,辽、金时期,文献中少有这方面的记载。元代的优老制度也不发达,仅是对八十以上的老人赐给一些荣誉性的奖励,诸如赐拐杖、树旗杆一类的。
明太祖朱元璋是苦出身,他建立大明王朝后,对尊老、优老方面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即位之初,朱元璋就下令施行优老措施:家有七十以上老人者,许一子免役侍养;贫者给米、肉,富者赐爵。
洪武十九年,朱元璋令全国地方官员慰问高龄老人,并给予相应的物质补助:八十以上贫困者按月发给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以上的每年加赐帛一匹、絮一斤。
与历代皇帝相比,朱元璋制定的优老制度具有重视救济贫民的特色,这显然与他的出身不无关系。但客观地说,明代的优老制度更为人性化,也更为经济实惠。
和元代一样,清代也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但是清代统治者自入关的那天开始,就充分认识到利用儒家礼教来维系统治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认真施行。因此也掀起了一波尊老、优来的高潮。
顺治皇帝的即位诏书中就有明确的优老措施:“军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派差役;八十以上者给绢一匹、帛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有德行著闻,为乡里所敬服者,给冠带荣身。”顺治帝的这一规定,开启了清代优老之始。
有清一代优老崇年之诏,岁不绝书,其程度达到了历朝历代之最。不仅致仕官员们有加衔晋阶之荣,民间老民、老妇亦有加赏银币、建人瑞坊等举措。
总体而言,在古代若是能活得七十岁,多多少少都能得的朝廷的奖励,而且在明清两朝,老年人的待遇还不低,总体标准比起现代那是一点也不逊色。